时间:2026-03-30 | 栏目:比特派网站 | 点击:次
为贯彻落实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,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见附件1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6年3月19日至5月18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(见附件3)反馈至[email protected]。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“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—意见反馈”。


附件:1.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(征求意见稿)

2.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3.意见反馈表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